澳洲夫妻团聚签证主要适用于:将要结婚的伴侣、已经结婚的伴侣、事实伴侣(包括同性恋在内)。
对于已婚伴侣或同居伴侣,如果两人已结婚或两人同居12个月以上,递交签证申请时两人必须居住在一起,申请人符合了签证签发条件后,会被授予2年有效期的 820 或 309 配偶类临时签证,自申请签证之日起2年的考验期过后,如果他们的关系还一直存续,无需重新递交申请,将会获签 801 或 100 配偶类永久签证。(临时和永久签证申请只递交一份申请即可)永久签证决策发布前,临时签证一直有效。
如果两人已订婚,申请人打算和澳洲的担保人结婚并且准备与其维持长期的婚姻关系,可以申请未婚妻(夫)签证。一旦签证获批,申请人将获得9个月的临时居留签证,申请人必须在这9个月内与担保人在澳洲登记结婚;结婚后可以申请配偶签证,一旦签证获批,申请人便获得2年的临时居留签证;2年后,申请人将再次接受永久居留签证法规的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