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澳洲永久居民签证(PR)可以无限期的在澳大利亚居住。永久居民签证旅行有效期通常为5年,期间可多次往返。如果在永久居民签证即将过期时,而申请人还不能或不愿申请入籍,那么需要在出境前申请办理另一个五年的永久居民多次往返签证 - 155 永久回头签证。申请人必须在这5年内在澳洲累计居住满2年才能获得155 回头签证。
持有回头签证,你可以在签证有效期内,以永居身份多次往返澳大利亚,此签证有效期为5年,到期后可以申请另外一个155 永久回头签证。如果你有可能在当前永久签证过期后返澳的话,建议申请人在离澳之前申请。
若打算申请155 回头签证,你的身份必须是澳大利亚永居、签证未被取消的前澳大利亚永居或丧失或放弃公民身份的原澳大利亚公民。
同时还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中的任一项:
1.过去5年中在澳大利亚定居2年以上;或
2.在澳洲境内申请:
为澳大利亚的商业、文化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如果自发签后你离开澳大利亚超过连续的5年,必须同时提供充足的理由,说明你离开的原因(即与澳大利亚有牢固和利益关系,并有不可抗力的原因来解释超过五年不在澳大利亚居住的理由(须提供证明材料));或
3.在澳洲境外申请:
a.如果你最后一次离开澳洲时的身份是永居或公民:提供为澳大利亚的商业、文化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证明,并且如果自发签后你离开澳大利亚超过连续的5年,必须同时提供充足的理由和说明;且
b.如果你离开澳洲时的身份不是永居或公民:提供为澳大利亚的商业、文化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证明,并且你的永居或公民身份丧失10年之内,如果自从你上次作为永居或公民身份离开澳大利亚累计超过5年,必须同时提供充足的理由,说明你离开的原因;(即境外丧失永居或公民身份10年之内的人也可以申请回头签证!)或
4.你是返回签证持有者的直系亲属,你的签证有效期将与亲属的签证有效期一致;
如果你不符合申请5年有效期的155 回头签证的要求,还可以申请一个3个月有效期的155 返回签证,申请标准如下:
1.过去5年中,作为永居或公民在澳大利亚待过至少1天(即发签后登陆过澳大利亚),并且需要提供离开的证明(过去五年内在澳大利亚境内累计居住一天或以上,并有不可抗力的原因来解释超过五年不在澳大利亚居住的理由(须提供证明材料));或者
2.你是155 回头签证持有者的直系亲属;
注意:如果在申请前,你离开澳大利亚超过连续3个月,需要提供离开的不可抗拒的原因。
如果你的护照中包含下列某个文件,则无需申请返澳签证
1.返回授权书 Authority to Return (ATR);
2.返回签注Return Endorsement (RE)。
如果拥有ATR或RE,就有资格申请免费的BF111电子标签。对于目前移民局系统来说,电子标签处理起来更加方便。
如果最近一次持有的签证是下列某一商业类永久签证,且它们已经被取消或即将被取消则无法申请此签证:
127和840企业主签证Business Owner visa;
128和841企业高管签证Senior Executive visa;
129和842州政府担保企业主签证State/Territory Sponsored Business Owner visa;
130和843州政府担保企业高管签证State/Territory Sponsored Senior Executive visa;
131和844投资签证Investment-Linked visa;
132 商务签证Business Talent vi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