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代表外国政府机构去澳洲工作的申请人,但是他们在澳大利亚不会被授予正式职位。另外想要去外国政府机构在澳大利亚开办的学校当语言老师的申请人也可以申请此类签证。申请者需要得到设在澳大利亚的外国政府机构的担保。实际有效期根据政府机构的需要,最长为4年。
1. 需要担保;
2. 购买健康保险;
3. 外交部或相关部门的证明信;
4. 足够的财政能力
5. 身体健康;
6. 无犯罪记录
1.可以作为担保者的机构:
在外国政府的支持下在澳大利亚开办的机构,包括海外旅游局、贸易办事处以及其他政府机构;或
设在澳大利亚的外交部或领事馆;
在一个公认的国际组织的支持下开办的机构,如联合国;
2.这个机构需要是团体经营的,可以是法人团体或非法人团体,但是不能是个人或独资经营
3.如果此机构担保过海外工人,需要有良好的担保记录。
1. 登陆后:
不能辞职或更换工作,只能为担保的雇主工作;
所从事工作应与提名职业一致;
只能为同一个雇主工作,不能同时从事两份或两份以上的工作;
2. 如果你的雇主不再雇佣你了,你需要:
寻找其他可以为你提供担保的雇主;或者
在28天之内离开澳大利亚,如果你的签证离到期不到28天,需要在到期前离开。